海关总署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海关总署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gzsrjsoffer@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海关总署公开遴选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6年2月13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hgzsrjsoffer@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本单位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6年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gzsrjsoffer@163.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2. 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 《202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扫描件。
4.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扫描件。
5.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6. 海关总署公开遴选公务员回避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扫描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0107001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定于面试前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作为本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心理测评费用由海关总署承担。
六、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10:00至11: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鑫海锦江大酒店(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灯市口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南走800米即到)。
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测试内容
对于报考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动植物检疫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人员,请提前做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备,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1.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主要测试文稿起草等内容。
2.动植物检疫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主要测试出入境植物检疫相关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二)测试时间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于2026年3月11日14:30开始,参加测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下午14:15没有进入考试室的考生,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按照0分计算,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资格。
(三)测试报到地点
测试报到地点为:鑫海锦江大酒店(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灯市口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南走800米即到)。
八、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面试时间:2026年3月12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10—8:10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鑫海锦江大酒店(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灯市口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南走800米即到)。
九、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综合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和计划公开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海关总署承担。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试用期。我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注意事项
(一)根据《202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选调人选”。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一律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视情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个人邮箱及电话,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联系方式:010-65194109(座机电话);hgzsrjsoffer@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2026年2月10日